重磅!公积金拒贷的惠州房企必遭严惩!18家优先审批公积金贷款银行曝光

惠民之家 2018-04-09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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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却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这曾是不少惠州市民们 在购房时遇到的难题。 而现在, “难题”即将成为历史!

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却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这曾是不少惠州市民们

在购房时遇到的难题。

而现在,

“难题”即将成为历史!

在过去一年的惠州楼市,作为购房客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你肯定有过被房企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经历,而随着4月8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等6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现象将有望得到遏制。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要积极探索先放款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快捷贷款程序;受托银行要引导鼓励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开发商、销售中介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要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纳入征信系统计扣分处理;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开发商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公积金贷款行为……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将有效解决公积金贷款当前面临的两大难题。首先对于企业质疑的放贷周期长问题,实施意见将贷款审批、登记等相关流程实现都予以规范,缩减放贷时限;此外对于拒贷行为的惩处也有效落到实处,除了要求开发企业办理预售承诺不拒贷外,还将启动多部门的联合整治行动进行查处,并将企业违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进行扣分处罚。

质疑一:放贷周期太长?

为何会不愿意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记者长期的走访过程中,多位开发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较长,银行对于组合贷款不重视是主因。“在当前客户比较多的市场下,确实会不太愿意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怕麻烦。”金山湖某楼盘一位负责按揭贷款办理的工作人员坦言。

记者留意到,《实施意见》对大家刻板印象中的公积金贷款放款慢问题进行了全面疏理,不但从贷款审批时限、流程等方面做出要求,而且对受托银行审批、配置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先后顺序提出明确要求。

将探索先放款后抵押快贷程序

现在起,公积金贷款购房将有望比商业贷款放款还要快。针对这一市场表现,《实施意见》提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先放款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快捷贷款程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称,快贷程序要结合惠州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来实施,目前该办法还在制定当中,待发布实施后,中心将研究启动快贷业务。“具体来说就是,惠州将对房地产开发商实行信用评级管理,对于评级优秀如A级的开发商,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其开发的房子,可走快贷程序。”

该负责人称,如今在售的新建商品房基本都是没有建好的预售房,贷款放款的快慢主要影响开发商回款速度,因此,探索对信用好的开发商实行快贷程序,一来可降低其资金风险,二来有助于在整个房地产开发行业营造出守信受益的诚信氛围。

此外,《实施意见》在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上就予以了规范。在贷款审批时限上,意见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对贷款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并在办理时限上予以明确。比如: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均在5日内办结,签订借款合同为3个工作日,纯公积金贷款发放登记2个工作日、组合贷款则为5个工作日。

惠州18家银行优先审批公积金贷款

该《实施意见》要求银行要把受委托公积金业务放在比自营按揭贷款更优先的位置,要优先配置组合贷款的商贷额度,并要求受托银行优化本银行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鼓励一线经办人员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受托银行考核,对于受托银行不履行委托贷款协议约定事项的就将扣减贷款手续费,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记者获悉,在惠州,目前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工、农、中、建等18家银行。

开通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绿色通道

为切实加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限,《实施意见》还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开通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绿色通道,要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不得以收件不受理、预受理等形式变相拖延办理。并且,住房城乡建设、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在信息公开方面,《意见》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公布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的全流程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公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理受理及办结信息。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要设立宣传牌、公告栏,明示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等相关信息。

质疑二:公积金无约束权力?

在既有的开发企业拒贷行为处理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服务单位并无惩处抓手,使得部分企业的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惩处。今年初,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加快了惠州拒贷行为的惩处脚步。

《实施意见》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九方面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这意味着,楼房销售中再出现“全款购房者请进、按揭贷款的门口等、公积金贷款的免谈”的挑客行为,部门将采取行动进行治理。

多部门协同打击公积金拒贷

  首次专项整治近期开展

面对市民在该中心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企业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该中心回复称已启动约谈机制,对违规企业进行约谈。同时将联合房管、住建等主管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实施意见》则意味着多部门协同查处得到落地。

此外为加快该《实施意见》的落地还将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多部门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记者获悉,首次专项整治行动拟在近期开展。

公积金拒贷或限制房产交易 

拒不整改者征信扣20分

对于开发商售楼行为,《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首先就将企业拒贷行为与楼盘预售办理进行了关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证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在惩戒力度上则联合市住建、房管对企业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进行惩处。责令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进行整改,违规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进行公开曝光,同时纳入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记扣分项,记分值20分。

据悉,目前,市住建局已在拟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开发商拒贷行为一经核实将时联合市房管局对其房产交易行为进行限制,目前正在报法制部门审核,待批准后实施。

公积金拒贷

 市民可拨打12345、12329投诉

记者注意到,在强化企业拒贷违规行为的查处和规范了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之后,《实施意见》还将有效建立起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机制,设置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让全社会都来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

该实施意见介绍,市民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将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查处。

其中,投诉内容涉及开发商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的,应由市房管局牵头处理;投诉内容涉及承办银行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处理。

|来源:南方日报 张峰、东江时报 冯丽均,惠民之家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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