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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房工具箱 2018-10-22 10: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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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截至2017年10月, 惠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比重为12.9%, 每8个惠州人里,就有一名老年人! 未来 如何让惠州老年人们 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养老服务 已成为事关人民幸福指数的一大重要课题 为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局起草了《惠州市居

你知道吗?截至2017年10月,

惠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比重为12.9%,

每8个惠州人里,就有一名老年人!

未来

如何让惠州老年人们

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养老服务

已成为事关人民幸福指数的一大重要课题

为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局起草了《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方案》,我市将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的基础上,通过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全市“互联网+”居家养老网络建设。这意味着,我市老年人今后足不出户将可享受紧急呼援、定位、家政清洁、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转介等多项服务。

01

打造惠州特色“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约46.3万人,占总人口的12.9%。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88家,拥有养老床位8921张。目前,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及惠城区综合福利院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惠东县、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将陆续投入使用。

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之外,我市正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面构建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全面培育起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为惠州城乡社区老年人提供多项养老服务。

今年,我市将建设完成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并开展线上运营工作,引入线下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线下服务,搭建惠州市“互联网+养老服务”基本架构,培育惠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协会,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全市特困对象老人信息采集工作,及对全市特困对象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以及服务全流程监管。

互联网+养老服务规划

2019年,我市将完成民政保障对象和60%非民政保障对象老人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养老服务补贴网上申请发放,全面构建起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制定线下服务机构引入退出制度,提升惠州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供给水平。

2020年,我市将全面完成非民政保障老人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形成完善的养老产品供给体系,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02

线上可享家政清洁等多项服务

线上服务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0日下午,市民政局与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举行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合作签约仪式。按照协议,双方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原则,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启战略合作。在此基础上,《方案》提出,使用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方案》明确,各地电信分公司应完成对民政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业务受理和终端发放工作,提供线上服务包括:紧急呼援、定位、家政清洁、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转介服务等。

此外,县(区)电信部门按框架协议要求引入服务团队,组建线下服务网络。一方面要组建好线下服务团队;另一方面,要将所有签约的服务团队信息,上报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存档,同时组织好线下服务团队的系统培训工作。

03

非特困老人服务费用由家庭负担

服务费标准

根据《方案》,对特困老人养老服务将由政府统一购买,非特困老人则实行市场化收费服务。

1

特困老人

特困老人线上服务费用40元/月/人,包括通信套餐费10元/月/人和平台基础服务费为30元/月/人;线下服务费用以服务时间计算20元/小时。线上服务费用依据特困老人实际使用数量,由县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购买,市财政给予补助。线下服务费由各县(区)在特困人员供养护理经费中统筹使用,护理次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非特困老人

非特困老人线上基础服务费用参照特困老人收取;线下服务服务费用由老人与服务商具体协商,价格可参考市场价格制定,并给予优惠。线上线下服务费用均由家庭负担,民政低保和低收入贫困家庭老人,可按照特困老人标准申请养老服务费用补贴。

《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运营实施方案》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邮政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一号楼3楼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邮政编码:516003);联系电话:0752-2809201(含传真);电子邮箱:hzmzj28092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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