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这些纠纷怎么处理?

房地产人成长 2017-06-2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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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纠纷该如何处理?小编带你解读9大情况

1、商品房装修标准未达标

商品房买卖中有的开发商承诺提供精装修或初装修,无论其装修标准或高或低,在验房时,购房者都应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检验。对未达标的部分,购房者一方面可根据质量高低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修复、更新或重做,但一定要在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此外,应尽量避免使用高档等模糊概念作为装修标准,以免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而无法解决问题。

2、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另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买方不能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

一般而言,买卖双方赢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该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视为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向买方缴纳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销售广告中内容不实

如果被告的广告具有不实成分,如果没有订立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即为成为该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类广告的确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即购买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广告方据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4、宣传品能否作证

如果宣传品,如广告和售楼书,未能写进《商品房预售契约》中,则不能或不足以作为证据。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契约时,一定要将开发商所承诺的条件逐一明确,具体写入正式合同中,并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法,千万别怕麻烦。

5、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不足

当发生此类的情况,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补足面积或者退款的要求是合理的。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承担这个民事责任。如果开发商不承担这个民事责任,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调解或判决。

6、房屋面积被多算

房地产开发公司确实多计算了商品房的面积,如果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这一误差在双方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则不是违约行为;如果误差超出了约定的范围,就可以要求纠正,如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愿意纠正,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如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

7、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既可找房地产公司,也可以找施工单位。如果房地产公司或施工单位都不予理睬或相互推诿,则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投诉不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房屋售出后的维修问题

售出房屋的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如门窗、户内顶棚、卫生器具和相关下水管道的维修和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和承担。如果售出的房屋是由上层房屋造成的损失,如上层房屋漏水造成下层房屋渗漏等,则有上层房屋所有人负责维修。

9、物业纠纷

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由物价部门进行调节,也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产权人对收费有异议,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如果是产权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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