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 先过户必须先进行权籍调查

房地产律师胡维刚 2017-06-21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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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城区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惠城区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不动产登记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惠城区正式启动惠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

(一)自2017年6月19日起,当事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抵押、预告等登记前(注销、异议和查封登记除外),均应先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他类型不动产权籍调查办理时限维持不变。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

(三)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在不动产所在国土资源所受理;涉及除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以外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属于小金口、水口、马安、三栋片区的在上述受理点受理,其余惠州区范围内的,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或市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受理。

(四)不动产权籍调查受理地点、办理时限、受理片区等可登录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查看(http://land.huizhou.gov.cn/)。

      二、房屋产权(交易)管理

(一)当事人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房屋面积变更、房屋合并(拆分)等业务时,应先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确认,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当事人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应先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交易备案。房屋交易备案在受理不动产登记时一并办理。

(三)当事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抵押登记时,应先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备案。其中,在建建筑物抵押备案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抵押备案在受理不动产登记时一并办理。

      三、不动产登记

(一)办理程序

不动产权籍调查(不需权籍调查的除外)→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受理地点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国土资源所受理;涉及除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以外不动产登记的,属于小金口、水口、马安、三栋片区的在上述受理点受理,其余惠城区范围内的,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受理。

(三)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限

不动产登记受理材料清单、办事地点、办理时限、受理片区等可登录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查看(http://land.huizhou.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当事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时,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受理点一并申请、受理,提交一份申请材料。

(二)咨询电话:

1、不动产登记:0752-2898533、2890110;

2、房屋产权(交易)管理:0752-2898670、2898623;

3、不动产权籍调查:0752-2896256、2896257。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6月14日

附:惠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告原文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